一、奖励范围
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在华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奖励:
(一)在本市献血1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在本市献血20次以上,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三)在本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
(四)在本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并荣获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个人。
二、奖励措施
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合肥市献血者激励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
(一)精神奖励
1.合肥市定期开展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等荣誉奖项申报工作;
2.合肥市对符合奖励范围中第一项的个人核发《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爱心卡)》,符合奖励范围中二、三、四项中任一项的个人核发《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光荣卡)》;
3.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和县(市)区、开发区定期对荣获《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的个人开展表扬激励活动。
(二)物质奖励
1.持有《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爱心卡)》的个人,在本市可免费游览市、县区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鼓励非政府办旅游景区、风景区积极参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免费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每天停放一次且停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2.持有《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光荣卡)》的个人在本市享受以上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免交市属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
三、申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合肥市中心血站通过献血者献血时预留信息通知到个人,同时通过媒体和合肥市中心血站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合肥市中心血站核实个人献血相关信息后,报送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制证备案。
(三)献血者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到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指点网点办理相应证件,现场取证,首次办证免交工本费。《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仅限本人使用。一旦发现转由他人使用,暂停使用一年;转由他人使用两次及以上,停止享受激励待遇。持《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的个人在享受相应奖励措施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并且按照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按时进行年审。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市国资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财政局等要高度重视对无偿献血者奖励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让无偿献血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鼓励、社会的推崇和尊敬。
(二)合肥市中心血站、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城市泊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县)属医院、市(县区)政府办园林机构要优化流程,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无偿献血者奖励措施于2021年5月落到实处。
合肥市无偿献血者奖励措施由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国资委、合肥市林园局、合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