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我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圆满完成了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一年来,我始终把学习当作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经常利用周六上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与干警共同探讨民商事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由于自己重视业务学习和研究,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指导办理各类案件得心应手,保证了破产案件和民商事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对规定的必读书目,认真钻研,逐篇学习,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并写了5篇心得体会,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扎实实进行了整改,提高了党性觉悟和思想境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好商事审判工作。在分管民二庭工作期间,经常深入法庭与法庭庭长、审判长一起研究案件,分析案情,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敢于创新,规范了商事案件审判操作规程,确保民诉法正确适用;制定了庭前证据交换与证据规则相结合制度,找准了案件争议的焦点,既能缩短开庭时间,又能使案件庭审效果显著;成立了疑难案件研究小组,定期研究案件,对中院改判的案件认真研究,找出原因,防止重犯,提高了办案质量;规范合议庭,建立案件分类主办制度,解决了案子多、审判人员少、书记员缺乏的矛盾,使审判工作井井有序。全年,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467件,结案率达到100%,其中调解279件,调解率60%。
(三)精心审理破产案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抓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严把破产案件的质量关,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全年审结破产案件13件,没有因企业破产而导致职工上访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市里提出的企业改制任务。
(四)狠抓综治创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负责法院平安创建工作期间,认真负责督查各项创安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了平安部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协助院长与各法庭签订了20xx年度“平安法庭”创建工作责任书,各法庭建立健全了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做好了各种记录,积极指导法庭创安工作,促进各单位创安工作平衡发展,全院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和安全事件。同时,定期督查联系点的创安工作,与镇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制度,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障碍,必要时借助村委会、居委会及其他民间调解组织的力量,全方位地对争议双方进行教育,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廉洁从政情况
作为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我坚持从大局出发,注意维护院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院党组作出的决议,想方设法抓好落实,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带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注意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干警。工作中,我严以律己,争做廉洁勤政的模范,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强化廉洁意识,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在年终对镇处和部门的创安考核中,不在乡镇和部门吃饭,严格遵守“禁酒令”,中午从来不饮酒。公正司法,绝不徇私枉法,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和律师。同时,对亲属约法三章:不准接受当事人的礼品,不准托当事人办事,不准替当事人说情。按照纪律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生活上,不以权谋私,不涉入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铺张浪费,在个人生活、日常工作等方面为干警作出榜样。
三、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回顾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治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够深透,尚未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有时遇到疑难案件仍感到比较吃力。三是调研不够,整天搞实践工作,忽视了调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改进措施,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倍加重视履行岗位职责,倍加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带领全体执行干警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推动我院工作上台阶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