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接转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济南市天桥区 号店面的所有权(现为: 招待所)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永久性租赁合同,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租金分 次交清,并于约定日期交至甲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转让费总计 万元(大写: 万元整),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 年 月 至 年 月 日期间房租 元(大写: 元整)及其他相关生财货品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自 年 月 日起包括房租等店内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协调安全问题方面的原关系的维护等相关事宜、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消防、特行、卫生、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超过 天,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 作为违约金。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丙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