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驾驶员): 身份证号:
丙方(押运员):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方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作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 运输货物, 派遣车牌号为 车辆负责运输,乙方和丙方分别作为鼎顺物流的驾驶员押运员负责全程运输事宜。
二、乙丙应保证自己所提供的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身份证、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运输计划把货物完好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因运输过程产生的货损应当赔偿甲方。
四、乙方丙方应当安全驾驶,丙方应当恪守押运员职责。车辆主动违章由驾驶员个人负责,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甲方不予承担。
五、装卸过程监督清点责任:
1、乙方丙方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2、在装货及卸货过程中,驾驶员、押运员应当对货物进行清点,如果与货运单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型号、规格、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乙方驾驶员、押运员应当即时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驾驶员、押运员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货物出现数量、规格、质量等与运单记载不一致的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
七、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